雙重預防機制的來源
2016年1月6日,會議上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必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勢頭,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采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安委會下發文件:2016年4月28日印發了《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10月9日,又印發了《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體系的意見》兩個文件中均提出構建雙重預防體系的要求。自此“雙重預防機制”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雙重預防機制定義
雙重預防機制簡單講,就是指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種手段相結合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是構筑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兩道防火墻。
第一道是管風險,以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為基礎,從源頭上系統辨識風險、分級管控風險,努力把各類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杜絕和減少事故隱患;
第二道是治隱患,以隱患排查和治理為手段,認真排查風險管控過程中出現的缺失、漏洞和風險控制失效環節,堅決把隱患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
風險與隱患
風險是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如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但不是必然的,是存在可能性。隱患是指會造成風險的不良原因,包括有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比如說用刀切菜,風險就是可能手會被切傷,隱患就是刀刃加上沒有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安全風險來源于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危險源或各種危險有害因素,是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的組合,而事故隱患是風險管控失效后形成的缺陷或漏洞,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安全風險具有客觀存在性和可認知性,強調固有風險,要采取管控措施降低風險;
事故隱患主要來源于風險管控的薄弱環節,強調過程管理,要通過全面排查發現隱患,通過及時治理消除隱患。但兩者也有關聯,事故隱患來源于安全風險的管控失效或弱化,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就會不出現或少出現隱患。
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
風險分級是指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量或定性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劃分等級,進而實現分級管理。風險分級的目的是實現對風險的有效管控。
不同的風險評價方法對風險的分級不完全一致,我司擬對風險分為“紅橙黃藍”四級(紅色最高)。采用4級分級的風險評價方法(LS、LEC評價法),可建立級別對應關系,以適應評價和管理的要求。
風險等級分紅橙黃藍四級:
紅色為1級風險,是不可容許的(重大風險),極其危險,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繼續作業。
橙色為2級風險(較大風險),必須制定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黃色風險為3級風險(一般風險),需要控制整改。
藍色分為深藍色和淺藍色風險,分別代表4級風險和5級風險(低風險)一般是可以接受(或可容許的),員工應引起注意。
風險分級管控是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管控級別越高;上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級必須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強化與深入,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風險管控措施的失效、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時,分析、驗證各類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評估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而完善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減少或杜絕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共同構建起預防事故發生的雙重機制,構成兩道保護屏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者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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